《走近鲁迅》手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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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的现代个性人格并不是以笼统的非道主义(姑且用之)为特征的。这一点恐怕将永远为非理性主义遗憾。无论前期还是后期,他都自觉地把他自己的个体建构在新的道体关系中。

  儒家之道以天人合一的尊卑秩序为内容,鲁迅的道则以人的解放为旨归。这个道本质上不再与人的尊严,人的价值对立,而恰恰是这些内容的本体证明。所以,为人的解放之道总的来说便不再是对人的否定而具有对人的本质的确证意义。

  但是,人的解放不可能是不通过中介的自我解放和个体完善,因为人既然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那就不可能不通过社会来确立自己。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人的解放约简为社会的解放。社会的解放当然不能离开群体的集约性行动,于是就有个体的遵命,个体的服从和个体的牺牲之需要。这种手段性的个体付出与价值本体显然构成了一个矛盾,但这也是无法避免的历史环节中的悖论。

  这种价值本体与价值实现环节的对立统一很典型地体现在鲁迅的人格自塑上。鲁迅曾经用“人道主义与个人主义这两种思想的消长起伏”来概括他的这个特点。

  鲁迅是一位伟大的献身者,但这决不是在中国历代献身者的名单中,多了一个数的积累。二者之间,有着深刻的历史性区别。这个区别不仅表现在如前所述,鲁迅所殉之道的质在人的解放和社会的解放,而且在于他同时没有忘掉自己的解放,并没有像朱熹、王守仁说的那样视小我为盗贼,把“气质之性”纯粹当作“天地之性”的副本。

  这首先表现在他对自己生存权利的捍卫。这种捍卫在他那里决不是羞羞答答的。笔者随便统计了一下,他不下十多处谈到自己的工作与谋生有关。甚至在他最辉煌的北京呐喊和上海战斗时期,甚至在出版最圣洁的“两地书”的时候,也毫不讳言“为卖钱而作”、“寻一点饭”吃、“译一点东西卖卖”、“啖饭计”、“图版税”的考虑。

  对鲁迅的为稿费、为吃饭的自白,善意的讳去和另有用心的攻讦在价值观和认识论上都犯着同一个错误:二者都自觉与否地运用着古老的“天理——人欲”认知图式,把谋生、个人利益纳入了与类绝对不相容的“私蔽”范畴。

  鲁迅多次私下地和公开地坦白自己的谋生之图,说“自己就至今未能牺牲小我”。这是不能只用坦率一评了之的,也不能只用向伪君子“反一调”和讽刺、控诉世道所解释得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