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目:大杀风景
拼音:dà shā fēng jǐng
解释:意思是损害景物,破坏人的兴致。今泛称败人兴致为大杀风景。
出处:唐·李商隐《杂纂》把“花间喝道”、“月下把火”等列为“杀风景”的事情。
故事:唐朝诗人李商隐很有才华,他的诗揭露和批判当时的黑暗现实及官场腐败。他在《杂纂》中列出大煞风景的事情,如“清泉濯足,花上晒禈,背山起楼,烧琴煮鹤,对花啜茶,松下喝道。”这些都是当时让人扫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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