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目:弁髦法纪
拼音:biàn máo fǎ jì
注音:ㄅㄧㄢˋㄇㄠˊㄈㄚˇㄐㄧˋ
解释:弁:黑布帽子;髦:儿童眉际的垂发;弁髦:蔑视,抛弃。指蔑视抛弃法令和纪律。
出处:蔡东藩《民国通俗演义》第45回:“设立筹安会事务所,传布种种印刷物,实属弁髦法纪,罪不容诛。”
英文:despise legal orders
单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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