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市妇联领导审批的文件,按照文件的审批程序和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 (2)各部室报领导审批的文件,除紧急、重大或需特殊保密的事项外,均应经办公室文书呈送领导审批。 (3)市妇联收到的文电,由办公室主任按照市妇联机关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呈主席阅示后送交副主席和有关部室阅处。 (4)以市妇联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