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二、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四、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