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握手时,伸出右手,适当用力紧握对方右手;注视对方,微笑致意或简单问候、寒暄,不可左顾右盼;应起身站立并且摘下帽子,不可把另一只手放在口袋中,不带着手套握手。 (2)握手顺序按照“尊者为先”的原则。在正式场合,以上级先伸手为礼;在日常生活中,以长辈、女士、已婚者先伸手为礼;在社交场合,以先到者先伸手为礼;在师生之间,以老师先伸手为礼;在接待来客时,以主人先伸手为礼,客人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