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治委: 2005年为进一步加强工商系统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扎实开展,正确指导全系统推进“安全单位”创建工作,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为建设绿色经济强县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结合工商系统的职能职责,对2005年创建“安全单位”工作计划如下: 一、坚持县综治委和市工商局的领导,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重大案(事)件查究和“一票否决”制,把社会治安状况的好坏纳入领导干部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