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为全面准确地贯彻《四川省实施行政许可规程》(省政府令181号,以下简称《规程》,()府办发[2004]84号印制),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规程》总则《规程》是对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补充和具体化,更具操作性。各乡镇政府及县府各部门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理解《规程》各项条款,在工作中加以落实。(一)在本县域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实施机关,各部门要通过政府指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