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 "办法")规定。 二、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损害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