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时限1、单位土地登记发证: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结。2、个人土地登记发证: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结。3、已建房的土地登记发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结。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工作时限1、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登记表审批: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审批或不予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项目单位。2、需上报省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书,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意见。三、采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