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器销售合同条款一、定义1、“供方”指乐和琴弓坊;2、“需方”指供方购买乐和琴弓坊产品或服务的具有法律行为资格的自然人或法人;3、“销售合同”指供方向需方出售产品或服务的合同,所有合同自动包含本条款的所有条件。二、 合同成立1、 销售合同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以最早发生者为准)即成立:a、 需方以信件、传真等方式接受供方报价时;b、 供方书面或口头接受,并产品装运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