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项服务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605/606/607室,邮编:450002,电话:65995111/66335222/66956777/66253888,传真:66253888 法定代表人:席庆超,主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办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