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实现两个百分之百 为确保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我市各级党委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党的十六大三中全会为指针,扎实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和今年省委组织部“东莞”、“珠海”会精神。采取积极措施有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经省基层办检查考核,至2003年 12月10日我市符合条件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100%建立了党组织,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