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承包协议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绥棱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住所:绥棱县党政机关办公中心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作单位:绥棱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甲方将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需签约双方依法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物 餐厅(西厢房二楼)面积798.8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