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存量房买卖合同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南京市 区 路 ,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