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面转租合同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XX年8月31日前将位于东圃路36号之一的店铺(面积为80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XX年7月31日止,月租为1500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