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国有企业改革质量,加快国企改革步伐,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一、验收依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政策规定和县政府批复企业的改制方案是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二、验收标准(一)企业性质变更1、改制企业是否按县政府批准改制方案中批复的改制形式实施改制。2、破产解散企业的印章、财务档案等是否移交企业主管部门保存,原企业是否在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