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二十四史”之末,清代官修《明史》十分引人注目。它的纂修活动从顺治二年(1645)首次诏修到乾隆四年(1739)正式刊行,其间跨越四朝,凡经九十五年,历时之长,在中国古代史学史上已属罕见。这部《明史》历来受到人门的称誉,被认为是“二十四史”中除“前三史”外质量最好的一部。然而,很少有人注意到,这部《明史》后来经过精心细致的勘改和修订,从而形成了《明史》的最后定本,《四库全书》本[1],这是研究明史,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