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0日,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征费稽查处受省交通厅党组和省征稽局党委的委托,与中国农业银行***营业部正式签定了《代征养路费合同》。至此,**征稽处委托银行代征养路费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厅、局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初战告捷,并将于二00五年四月一日起,***公路养路费由省农业银行代征,***养路费征收历史从此翻开新的一页。一、代征工作势在必行每年的元月和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