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廉洁自律办公室和科技纪工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通知》要求,拟于7月-10月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近两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并写出报告。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自查范围: 1.园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2.各处、室、局及直属事业单位正职。 二、自查内容: 以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津园区党字[2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