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合同是一种涉外经济合同。1985年3月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正式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该法适用于除国际运输合同以外的一切涉外经济合同,加工贸易合同也不例外。加工贸易合同的内容因项目和加工方式而有区别,不可能完全一致,一般来说,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约首部分:即合同的首部,包括合同的名称、合同编号、签约日期、签字地点、签约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及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