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购置税的历史沿革 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开始向有关车辆征收车辆购置税,原有的车辆购置附加费取消。至此,由交通管理部门征收十五年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被国税部门的车辆购置税所取代,其间经历了从“费”(2001年前车辆购置附加费)到“税”(2001年后车辆购置税)、从车辆生产厂和海关征收到交通部门代征(2005年以前)到最后的国税部门直接征收(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