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1998~2007年孕产妇死因监测及干预措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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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临床医学  

             作者:张虹 盛抗美 杨月芳 虞继文 杜娟 李洁梅 周红梅 陈丽 班君秀【摘要】 目的 动态掌握楚雄州孕产妇死亡率及主要死亡原因,制定干预措施,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方法 制定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监测和系统分析全州10县(市)1998~2007年10年间孕产妇死亡情况。结果 全州孕产妇死亡率由1998年109.07/10万下降至2007年的20.66/10万;孕产妇前4位死亡原因顺位及构成依次为产科出血69.75%、妊娠合并症11.73%、羊水栓塞8.02%、妊高征4.32%。结论 楚雄彝族自治州10年间监测和干预措施效果十分明显,今后仍应进一步加强产科适宜技术的培训,加强高危妊娠和妊娠合并症的管理,加强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能力建设,提高产科危急重症应急救治能力和水平。
  【关键词】孕产妇;死因;动态监测
  【Abstract】Objective To grasp the maternal mortality rate and major causes of death in Chuxiong Yi Autonomous prefecture,for mulate interventions, control maternal mortality .Methods To develop the maternal mortality monitoring program, monitor and analyze the maternal mortality situation in 10 counties (cities) from 1998 to 2007.Results The maternal mortality rate of 109.07/100thousand in 1998 dropped to 20.66/100thousand in 2007; The maternal death causes were obstetric hemorrhage 69.75%,pregnancy complications11.73%, amniotic fluid embolism 8.02%, pregnancy-induced hypertension 4.32%.Conclusion In Chuxiong Yi Autonomous Prefecture 10 years, the effect of monitoring and intervention were manifest,in the future should further strengthen the training of obstetric appropriate technology,enhance the managements of high-risk pregnancy and pregnancy complications,strengthen health care institutions and obstetric capacity building, improve the emergency treatment capacity and standards of obstetrics severe case.
  【Key Words】Maternal; Cause of death; Dynamic monitoring
  
  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医疗卫生、妇幼保健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反映母婴安全的重要指标。通过10年的监测,掌握楚雄州孕产妇死亡主要死因动态变化情况,并根据实际制定控制孕产妇死亡的一系列干预措施,不断提高围产保健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有效控制了楚雄州孕产妇死亡。
  
  1 资料与方法
  
  1.1 范围及对象 于1998~2007年在楚雄州范围(包括9县1市)内对有本地户口的孕产妇进行监测。其中妊娠开始至产后42 d内死亡的孕产妇均按要求由各县(市)上报相应的报表和孕产妇死亡个案卡、孕产妇死亡调查报告、死亡评审资料(但不包括意外死亡,如车祸、中毒、自杀等)和部分现场调查材料。
  1.2 内容及方法 根据《楚雄州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的要求及其相应方法、步骤,对方案确定的在全州监测范围内的监测对象,由各县(市)依照监测内容进行资料收集填报,内容主要包括:活产数、孕产妇死亡数、死亡个案卡、死亡调查报告、现场调查材料及专家评审资料。其中各项监测信息资料填报均全部使用全州统一报表和死亡个案卡,利用全州妇幼保健网络,以每个县(市)为监测单位计算,按照村→乡→县(市)→州的上报程序、每季度上报。孕产妇死亡调查报告由县(市)级妇幼保健院调查并撰写,死亡评审资料来源于州县两级专家评审(内容包括死亡原因、主要影响因素、性质、孕产妇死亡的地区和人群分布、死亡孕产妇接受卫生保健服务情况等相关内容)。制定相应干预措施,并根据监测结果逐年分析监测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完善干预措施。
  1.3 质量控制
  1.3.1 全州制定了统一的质量控制方案,各县(市)妇幼保健院均按统一标准要求完成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控制工作,由州妇幼保健院负责指导和督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逐级完成质量控制工作。
  1.3.2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在辖区范围内普遍开展孕产妇死亡补漏调查,出生活产乡级每季度补漏调查一次;县(市)妇幼保健院每半年在1/4的乡镇中抽取1/3的行政村补漏调查;州级每年抽取1/3的县、每县抽取2个乡、每乡抽取2个行政村进行补漏调查。将出生活产及孕产妇死亡漏报率控制在监测允许范围内,以保证资料质量。
  1.3.3 各级承担孕产妇死亡监测人员,每年均按要求参加全州统一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内容、方法、步骤及相关要求,质量控制、补漏调查、报表及信息资料填报及干预措施等。
  1.3.4 州妇幼保健院负责对监测信息资料进行质量审核把关。每个监测单位都要进行质量控制,州、县、乡每年都要进行质量检查并填写质量调查表,按质量要求漏报率高的乡,各县要组织人员对监测资料重新复查上报。
  
  2 结果
  
  2.1 孕产妇死亡率显著下降 1998~2007年,全州活产数为285746校孕产妇死亡162人,死亡率为56.69/10万;1988~1997年,全州活产数为309555人,孕产妇死亡398人,死亡率为128.57/10万;楚雄州后十年(1998~2007年)的孕产妇平均死亡率比前十年(1988~1997年)下降了71.88/10万。(表1)
 
  2007年的孕产妇死亡率在1998年的基础上下降了81.16%;2007年楚雄州孕产妇死亡率(20.66/10万)与全省同期水平(50.44/10万)和2006年全国平均水平(34.80/10万)相比较,分别低29.78/10万、14.14/10万。
  2.2 产科出血是孕产妇死亡的首位原因 楚雄州10年间孕产妇死亡原因顺位及构成依次为产科出血69.75%(113例)、妊娠合并症11.73%(19例)、羊水栓塞8.02%(13例)、妊高征4.32%(7例)。其中2007年死亡原因顺位与前9年相比有明显变化,妊娠合并症为第一位,产科出血为第二位。
  2.3 导致产科出血死亡的主要原因 产科出血死亡的113例孕产妇中,前三位原因依次为:胎盘滞留54.87%、宫缩乏力23.01%,前置胎盘14.16%。( 图1)
  2.4 死亡孕产妇死亡地点有向医疗机构转移的趋势 1998~2007年10年间162例孕产妇死亡地点构成依次为:产家占37.03%,县级医疗机构27.78%,途中14.20%,州级医疗机构10.49%,乡级医疗机构9.88%。其中,10年间死于家中、途中的孕产妇共计83人,占51.23%,1998年死亡孕产妇分娩地点以产家为主,占38.23%。2007年孕产妇死亡地点变化主要以医疗单位为主占80%。( 图2)
  
  2.5 妇幼保健服务指标逐年上升 1998~2007年孕产妇保健服务情况显示,各项妇幼保健服务主要指标逐年上升。( 表2)
  
  2.6 多数孕产妇死亡可以避免 经州级孕产妇死亡评审组评审,结果为:可避免死亡、不可避免死亡分别为87.04%、12.96%。
  
  3 评价
  
  3.1 1998~2007年孕产妇死亡率动态监测结果 结果显示:10年间楚雄州孕产妇死亡率呈明显下降趋势,孕产妇死亡率在1998年的基础上下降了81.16%。其中,2007年楚雄州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低于全省、全国水平。与楚雄州在监测过程中积极采取下列干预措施有关:各级政府重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孕产妇死亡率等妇幼保健主要指标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各项妇幼保健服务指标不断上升;坚持每年对妇幼卫生人员有针对性的适宜技术培训,促进了妇幼保健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不断进步; 建立建全“生命绿色通道”,落实了州、县、乡医疗机构急救工作职责,加强县(市)综合医院的产科建设,危急孕产妇的救治水平不断提高;“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在楚雄州10县(市)相继实施,逐步采取限价分娩、贫困救助、健康教育、下派驻县(乡)专家等措施,住院分娩率大幅度上升; 坚持定期组织妇产科专家对死亡孕产妇的死亡原因(直接原因、潜在原因、基础原因)、主要影响因素、是否有三个延误(就诊延误、交通延误、医疗延误)、性质(可避免死亡、不可避免死亡)等进行统一评审,并根据监测结果逐年分析监测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应干预措施。
  3.2 楚雄州10年间孕产妇死亡前4位死因 依次为产科出血、妊娠合并症、羊水栓塞、妊高征。因此,今后仍应继续巩固和加强产科适宜技术的强化训练,提高产科出血急救技术水平,从而进一步减少产科出血导致的孕产妇死亡。
  3.3 孕产妇死亡地点构成有向医疗机构转移的倾向 今后的工作重点仍应加强县、乡产科能力建设,完善产科急救网络,保障绿色通道畅通,提高危急孕产妇及妊娠合并症的救治水平和及时有效的转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避免孕产妇死亡地点的转移。
  3.4 根据10年监测结果显示 楚雄州死亡的162例孕产妇中可避免死亡、不可避免死亡分别为87.04%和12.96%,说明楚雄州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尚有较大的空间,在今后的工作中,应以实施“降消”项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州、县、乡、村医疗保健机构的软件、硬件建设,加大各项干预措施的执行力度,进一步降低楚雄州孕产妇死亡率。
  
  参 考 文 献
  [1] 刘华友.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综合干预措施[J].中国妇幼保健,2004,19(12):10.
  [2] 邵杰 .沈阳市2001年~2003年孕产妇死亡监测分析.中国妇幼保健,2005,20(2):185.
  [3] 蒋素华,程琳:昆明市10年间孕产妇死亡监测结果分析[J].云南医药,2000,21(2):90-91.
  [4] 刘凤英等.降低贫困山区孕产妇死亡运作式研究—云南省贫困山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干预研究[J].中国妇幼保健,2003,18(5):263-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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