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证券公司往往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在证券公司资不抵债、出现经营困难时,如果直接进入破产程序,将会造成更加消极的社会后果。基于此应通过行政介入的方式,以行政手段对证券公司所具有的特殊问题进行处理,之后再进入破产程序。我国关于风险证券公司行政处置的法律规定尚不完善,导致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制度性难题。本文在对大量证券公司处置程序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行政处置程序中司法难题的解析提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