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論 莫爾(G. E. Moore)在「倫理學原理」(Principia Ethica)一書中,開宗明義地指出,在「善行是什麼」這一問題上,首先必須處理的是「善」的定義,而不是「行為」。因為,「善」是一個模糊不清的概念,而「行為」則清晰明瞭,沒有什麼可爭議之處【1】。莫爾這個看法無疑主導了本世紀分析倫理學的方向,使得後來的倫理學家多半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善」的觀念上,而較忽視倫理學行為理論(Handlungstheorie der Ethik)的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