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署科研所《效益审计程序与方法研究》课题组的研究,效益审计的对象是被审计单位使用和管理公共资源的有效性,其中的“被审计单位”包括所有使用和管理公共资源的公共部门、单位和企业,“公共资源”既包括公共资金,也包括一些公共物资、信息以及其他特许的权力,例如特许的开发权、经营权等。科研组认为,检查和评价公共资源使用和管理的有效性是效益审计的目标,“有效性”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经济性-是否以最低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