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工程分包合同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价有标准,支付有依据,监督有办法,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XX]8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XX]22号)和《桂林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按照开展"城乡清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