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缺陷;刑事一体化冲突 论文摘要:1997年新刑法第395条第1款中制订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此罪设立初衷十分美好,对纯洁国家工作人员>伍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冷静地审视一下,我们就会发现此罪实际上与现代刑法理念、国际司法潮流大方向是背道而驰的,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这一截堵性的条款暴露出其在功利立法上的考虑不周和在其前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