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供需协同视角的林业产业链延伸与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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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行业经济  

      摘要:在我国林业产业发展中供需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的状况下,提出供需协同视角的林业产业链延伸与拓展模型,就林业产业链中的林产品纵向延伸与横向拓展,林业生产要素需求与供给,以及林业政策、法律需求与供给进行了系统分析,给出促进林业产业链有效延伸和拓展的相关路径及具体措施。
  关键词:供需协同;林业产业链;纵向延伸;横向拓展;模型
  
  林业产业覆盖范围广,产品种类多,涉及国民经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多个门类。近年来,我国林业经济总量显著增长,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07年,全国林业总产值达1.17万亿元,同比增长9.84%;生产木材6 974万立方米,人造板7 365万立方米,各类经济林产品产量突破1亿吨;林产品国际贸易额达570亿美元,林产品生产大国和国际贸易大国的地位进一步巩固。以木材种植、经济林培育、竹藤花卉、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木材采运、木竹加工、人造板制造、林产化工、林机制造、木浆造纸、森林旅游等为主的林业产业体系初步形成[1]。
  我国林业产业的迅猛发展,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维护国家木材安全、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总体而言,加快林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森林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林业产业基础薄弱、规模不大、产业链结构不尽合理、市场发育不全等问题还比较突出,林业蕴含的巨大潜力还有待进一步充分挖掘。从产业链角度来看,林业产业链条中的营林业、加工制造业和第三产业仍然相对割裂,上下游产业间还亟待进一步相互延伸,产业链中的企业、消费者、行业中介以及政府等不同主体间缺乏有效协同。尤其是,林业产业发展中的原料、产品、技术以及政策上的供需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例如原料上的林木资源匮乏与木材加工业高速发展、木材利用率低下之间的矛盾;林产品单一与市场需求多样化之间的矛盾;林业企业的大量技术需求无法满足与科技成果转化不畅之间的矛盾;以及林业分类经营中商品林建设与现有采伐限额政策、林木产权不明之间的矛盾等,已成为影响我国林业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主要瓶颈。为此,我们基于供需协同视角,构建林业产业链的延伸与拓展模型,提出林业产业链延伸和拓展的相关路径,这对于把握现代林业发展的内在规律,明确林业产业各环节的定位与发展,提升我国林业产业在新时期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林业产业链延伸与拓展模型
  
  产业链的实质是产业间及产业内的供给与需求、投入与产出的关系。从供应链角度来看,林业产业是一条在上、下游企业间形成贯穿原料供应(林木培育、种植)、生产制造(林产品加工)、销售(林产品营销)及最终用户的链条,见图1。这一链条以企业为主体,涉及产品、生产要素(林地、资金、人才等)、政策法律等的需求与供给,期间伴随信息流、物流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
  现代产业发展追求的是整体效益最优,肩负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双重任务的林业产业更是如此,这是林业产业链形成的重要原因。但产业链的整体绩效不等于内部各环节的简单叠加,而是取决于各环节之间的有机协同。图1所示的林业产业链延伸与拓展模型,是林业产业生产和需求环节的客观存在和进一步努力方向,反映出林业产业的生产者和需求者的供需流动及其相互协同,描述了依据需求层次和生产环节划分的各个节点的分工状态。就运作方式而言,一般意义上的供应链有以制造商为核心的推动式和基于用户驱动的牵引式两种。考虑我国林业产业的特点及其发展要求,图1所示的林业产业链,是一种基于供需协同的推拉双动型运作模式,即以消费者对高新技术产品、“绿色”产品、个性化产品等方面的需求为导向,以林产品核心加工企业为主体,向林业产业链的上、下游环节进行纵向延伸,同时注重林产品领域和功能的横向拓展。
  在林业产业链延伸与拓展模型中,初始生产要素是林业产业链有效延伸和拓展的前提。其中,林地是最重要的林业生产资料,资金是各地林业产业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高水平的一线生产经营与管理人才是推动现代林业建设的根本保证。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是投资多、风险大、破坏容易恢复难的弱质产业,并且兼具生态、经济、社会等多重功能,因此林业产业链的延伸与拓展,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扶持和制度保障。另外,要解决产业链上、下游各节点间在时空上的供需矛盾,必须发展现代林产品物流。林业产业链各环节间及其内部存在的大量的物流活动,是产业链上各参与者进行生产活动的基础,其现代化水平将直接影响到整个产业链的运行效率和林产品价值增值目标的实现程度。而产业链的信息化程度与信息共享程度的提高对于林业产业的价值增值能力也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林产品延伸与拓展
  
  (一)纵向延伸
  当前,我国林业产业链的一体化经营还没有完全形成。实施一体化战略是促进林业产业链纵向延伸的有效途径。纵向一体化的作用主要体现在:(1)营林业效益比较低,其后续的木材加工和销售等环节所占的附加值较高,通过一体化经营,可以使农民从加工、销售环节分享利益,有利于林业产业的持续发展;(2)通过农民、营林组织、加工企业等联合、协作进入市场,可以克服单一层次面对市场的盲目性,提高驾驭市场的能力,从而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企业)、龙头带基地(人工林基地和种苗基地等)、基地联农户”的一体化经营模式;(3)各产业环节相互协作、相互支撑,可以摆脱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的制约;(4)有利于产业链各环节的平衡发展,实现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人才流的合理配置[2]。
  由图1可以看出,林业产业关联度高,尤其是作为林业主导产业的林产加工业与其它产业有较高的关联性:既可顺应木材资源加工增值、综合利用以及剩余劳动力就地转化的要求,又可带动化工、机械制造、印刷、包装、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3]。因此,在现有林业资源相对缺乏的条件下,我国林业产业应注重产业价值链的进一步延伸,以林产加工业为基础,一方面向森林培育业进行“前向”延伸,另一方面向流通、销售等领域进行后向渗透,通过市场价值链整合区域内的产业资源,以形成强大的综合优势。为克服我国森林资源供给不足的瓶颈,要加大在林木资源培育业上的投入,其增长速度应高于加工业、森林旅游业和其它林业产业,以实现商品林基地资源和木材加工利用的配套。现阶段应大力发展以速生丰产林和工业原料林为主体的商品林基地建设,保证林木加工企业原料供应的稳定性,为林产加工业的持续发展奠定物质基础。另外,应当加强造纸专用林定向培育基地建设,为制浆造纸工业提供充分的木材纤维原料,推动我国林纸一体化进程。
  (二)横向拓展
  林业产业链拓展,一方面要继续发挥原有的优势产业,另一方面要不断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展产业领域和应用范围。结合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七部委的《林业产业政策要点》(林计发〔2007〕173号)[4]中对林业产业发展重点与领域的界定,林业产业链在纵向延伸的同时,需要向新的关联领域进行横向拓展。
  1. 林木资源培育的横向关联拓展。在加大林木培育、种植,加快林木良种选育和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的同时,在以下产业领域进行重点拓展:(1)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地、保护区建设,林木种质资源采集、保存、鉴定、开发和利用,以及林业基因资源保护;(2)促进大径级珍贵用材树种和珍稀树种的培育;(3)以木本粮油、干果为重点,以调整鲜果品种结构和提高产品质量为主攻方向,推进经济林发展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品牌型、外向型转变;(4)发展经济林果品储运、保鲜、分选、包装、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技术及现代物流配送产业;(5)合理利用野生花卉、林木种质资源,选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品种,重点发展鲜切花、高档盆花、食品花卉、化工花卉及观赏植物和高标准绿化种苗;(6)大力培育和开发我国优良乡土能源树种,积极引种国外优良能源树种,建设速生高产和高热值、高含油的能源林示范基地;(7)开发松材线虫病、松毛虫、枯梢病和蛀干性害虫等广谱高效生物农药,加紧对高效高毒毒株的筛选,提高杀虫生物农药的质量和产量,开发广谱和高效植物生长调节剂,逐步实现林业生产绿色、有机、无公害目标;(8)依法推进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狩猎场为主的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加强风景林营造和更新改造,提升景观质量和生态文化内涵;(9)在严格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和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国际公约的前提下,鼓励野生动植物基因资源保护、种源繁育和基地建设,促进由利用野生资源为主向以利用人工资源为主转变,引导、扶持一批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示范产业和产业群。  2. 林产品加工的横向关联拓展。在保持林产工业发达地区现有人造板产业优势,培植一批大型人造板骨干企业和产业集群的同时,限制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项目。严格按照《林业产业政策要点》,限制新建单线规模在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高中密度纤维板项目、单线规模在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项目,并根据市场需求和政策导向,在以下领域进行关联拓展:(1)积极发展生物柴油、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生物质发电和供热、燃料乙醇等生物质能源产品的开发利用技术,引导、扶持一批林业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企业,提高生物质能源的产业化水平;(2)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加快造纸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造纸产业发展政策》[5],促进林纸一体化建设,尤其是发展商品木浆项目;(3)发展竹浆造纸、竹胶板、竹地板、竹装饰材、竹集成材、竹家具、包装箱、建筑模板与竹木复合材料及竹炭、竹醋等精深加工产品,开发利用竹笋等竹副产品;(4)鼓励发展人工种植药材基地,加强植物活性提取物及植物源新药的开发,促进紫杉醇、青蒿素、喜树碱、印楝素、石斛碱、银杏黄酮和银杏内酯等特色资源加工产品的规模化生产;(5)在巩固松香、松节油等传统主导出口产品的同时,大力发展松香、松节油和以松香为原料的香料产品、药品、五倍子单宁酸、紫胶等其它林化产品的精深加工产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提高木材水解、木材热解系列产品的档次,推动林化一体化发展;(6)木材功能性改良、木基复合材料和非木质材料林产品开发及综合利用;(7)次小薪材、三剩物的综合利用和木质废料(木块、木粉、刨花、木屑等)、一次性木制品的回收利用;(8)高起点引进林产品深加工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促进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以提高生产能力、监控检测、自动化控制水平为重点,促进林产品深加工及资源综合利用的设备装备业发展。
  3. 林产品营销的横向关联拓展。林产品营销涉及林产品流通业、信息服务业、金融、保险业、管理咨询业等众多关联产业。其中,林产品市场体系的培育,可以以农贸市场为依托,加快林产品初级市场建设,逐步建立规范统一、竞争有序的开放的木材及林产品市场体系,推动林业第一和第二产业的迅速发展。在企业运作中,物流体现了企业与其供应者之间相联系的能力。产业链的成本有很大一部分花费在产品周转上,减少存货与改善物流运作,是削减产业链成本的重要举措[6]。林产品物流包括林产品生产、采购、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运输、配送等一系列环节。应根据林业产业链的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物流模式,建立相应的物流链系统,实现林产品流通的专业化、社会化和现代化。具体包括:加强林产品流通的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引导、壮大林产品经纪人队伍,培育区域的专业林产品流通中心,培育多元化林产品流通渠道,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林产品期货市场等。
  林业服务业领域,以林业站为窗口,以林业产业化基地为平台,以林业企业为依托,使林业站社会化服务向“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体系化、经营产业化”的方向发展。同时,组建个体、私营等实体化、企业化林业服务组织,加紧建立村级林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起以乡镇林业站和各类农民专业协会为骨干,以千家万户为对象,上联林业业务部门、下连千家万户的林业服务网络体系[7]。此外,我国林业产业链的信息化程度整体较低,而产业链中的各成员通过共享信息可以提高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从而在行业竞争中取得明显优势。因此,政府应承担起林业信息化建设的责任,建立公用数据库和信息咨询交流制度,在林业产业链信息网络建设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
  
  三、生产要素需求与供给
  
  (一)林地需求与供给
  林地按其主要功能可分为生态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生态公益林地又分为防护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地。商品林地包括用材林地、经济林地、薪炭林地、苗圃地等。当前我国林地资源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林地资源贫乏。我国属于林地资源贫乏的国家,虽然林业用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27%,但我国人均有林地面积仅为0.11公顷,蓄积8.6立方米,分别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6和1/8。二是林地逆转现象仍然存在。一方面是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违反林地管理的规定,造成林地管理的失控;另一方面是各地区的林业主管部门对占用、征用林地的管理力度还有待加强。此外,超限额采伐、滥伐的现象也有发生,致使造林绿化成果难以巩固。三是林地生产力低。以在黄淮海地区大面积推广的杨树为例,尽管杨树资源的面积已形成一定的规模,但活立木总蓄积量偏低,年生长量仅为意大利等欧美国家的1/3至1/5[8]。这说明我国现阶段的人工林经营技术措施与高度集约化经营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人工林的林地生产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就当前的林地供给形势而言,一方面现有林地资源贫乏,需要增加有林地面积;另一方面我国人口稠密,尤其是林业产业较为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扩大有林地面积将受到一定限制。因此,林地供给的保障措施上,首先要求政府加强对林地的宏观调控,建立最佳的用地结构,保证林地充分合理利用,坚决制止乱占滥用林地。同时,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持久开展的基础上,鼓励全社会参与保护林地。其次,对于东部沿海地区,应加强对村庄隙地,沟旁、渠旁、路旁、圩旁、堤旁地以及滩涂地等非专项林业用地的复合经营和重复利用,充分利用基于农田林网和水系的林地资源潜力。第三,妥善解决非林地向林地的转化。对于原有土地用途并非全部是林业用地的,在经政府相关部门统一规划变为林地后,政府应根据改变土地用途的土地使用者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一个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土地补偿办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补偿措施,杜绝土地征用中的不规范和不公平现象,保护农民利益。此外,通过选用良种壮苗、实行科学种植和科学管理等来提高林地生产力是保证林木资源供给、促进林产加工业发展的必要途径。
  (二)资金需求与供给
  林业生产周期长,制浆造纸、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化木竹加工等产业投资需求较大。因此,建立包括政府财政支持,个人、社会经济组织和外商投资,以及林业产业基金会等在内的多元化产业投、融资体系至关重要。在直接融资方面,向林业产业投资主体开放所有的直接融资渠道,鼓励林业企业上市,通过股票发行的方式直接融资或通过发放债券的方法吸纳社会资本。在间接融资方面,建立便于农民个人、林业企业(尤其是林业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如政策性中小企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林业企业投资公司等,充分利用信托公司等融资方式。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出台对林业的金融支持政策,研究制定贷款贴息、小额信贷、联保贷款、林木抵押贷款等的相关操作细则。适度放松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条件,允许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合法化,支持农民自主参与的各种形式的合作金融,以增加农村金融的服务供给。
  此外,借鉴世界上发达国家的成功做法,建议采取森林资产抵押融资、互助担保、政府政策性担保和商业性担保并用的信用担保体系。其中,政府政策性担保是由地方财政部门从财政预算中建立林业企业信誉保证金或信用担保基金,对一些重要的林业项目及贫困地区的林业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互助担保是由农户之间、中小林业企业之间相互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可以采取担保公司、互助担保协会和各种准互助担保机构等不同形式。
  (三)人才需求与供给
  林业产业链各环节中,无论是林木培育,木材加工,还是林产品营销推广,都非常缺乏训练有素的从业人员。大量集中在农村的木材加工企业,其职工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企业管理者也多凭经验组织生产,缺乏对市场的把握和应变能力,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因此,林业企业要改变传统的以物及物化的人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加大对林业从业人员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的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林业院校、科研院所以及民办教育机构的培训能力,借助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推进学校教育与行业培训的融合,提高林业工作者的从业素质。尤其是要加强高级技能人才和基层实用人才的培养,可以考虑在林业系统中逐步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形成有效的就业准入控制机制,促进林业人才从业技能的提升。
  
  四、政策、法律需求与供给
  
  林业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方面,建议各地政府根据国家颁布的《林业产业政策要点》、《造纸产业发展政策》等出台《林业产业发展导则》,明确林产加工业鼓励发展、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的项目,避免欠发达地区走先发展后治理的路子,引导林业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2006年,福建省发改委、经贸委和林业厅首家制定出台的《福建省林产加工业发展导则》,对各地林业产业的科学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此外,政府要规范和完善正在执行的一些优惠政策,公平税赋,清理对加工企业的税收之外的不合理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扶持,并继续完善和执行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的政策,逐步使各地的“输血”型扶贫转变为 “造血”型扶贫。在信用担保政策、投资倾斜政策、融资渠道和融资成本政策、税收等方面提供优惠。在信用担保政策方面,要引导金融机构完善授权授信制度,扩大基层银行的贷款权限,加大对林业投资者的贷款支持;积极推行贷款主办行制度,采取直贷、联贷和银团贷款等方式,解决林业企业的资金需求。在投资倾斜政策方面,建议设立林业投资委员会,具体负责各地林业投资中长期计划的编制,投资规模、结构、效益的监测,以及林业投资法规的草拟,林业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等;建立为林业产业政策服务的投资结构调控体系,制定对林业主导产业的投资倾斜政策、对林业企业技术改造的投资政策等。
  在法律法规方面,物权法的出台实施,需要一系列的下位法的支持。目前,林业物权制度体系中还有不少需要予以补充和完善的地方,要抓紧审查林业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林业主管部门要尽快完成相关配套立法工作计划,抓紧开展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有关物权的规定,都要依照《物权法》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在林权流转抵押、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国有林经营管理、公益林管理补偿等方面也还存在着立法空白,需要加快研究步伐。另外,进一步修订《林地管理条例》和制定各项配套的相关法规,使林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有法可依。与此同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林地管理综合执法途径,逐步推行林地保护综合执法。各级政府及林业和土地管理部门应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各司其职、互相制约、互相配合,共同实施林地保护制度,保证林业基本生产要素的有效供给。
  
  参考文献:
  [1] 贾治邦.履行建设生态文明重大使命 推进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J].林业经济,2008(1):3-11.
  [2] 张智光,陈勇.江苏林业产业发展战略研究[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4:154-155.
  [3] 杨加猛,张智光.培育江苏杨树产业竞争优势的战略思考[J].商业研究,2007(10):117-119.
  [4] 国家林业局. 关于印发《林业产业政策要点》的通知[EB/OL].[2007-09-03].http://www.forestry.gov.cn.
  [5]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造纸产业发展政策[J].造纸信息,2007(11):5-9.
  [6] 李军民,朱有志,唐浩.国外农业产业链运作经验对中国的启示[J].世界农业,2007,2:22-24.
  [7] 朱健,赵玲爱.陕西渭南市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探[J].林业经济,2000(4):74-78.
  [8] 杨加猛,张智光.江苏木材加工产业技术创新的三维路径[J].福建林业科技,2008,35(1):260-26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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