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哲学最根本的特点是对立没有达到统一。关于康德哲学中的对立,郑昕和张世英先生都列举了一些。[1]他们二人所列举的都大致相同,而我认为都还可以改进。我认为康德哲学中最根本的对立是作为认识主体的“自我”和作为认识客体的“物自体”的对立。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即“自我”和“物自体”的相互作用就产生了“现象”。这三件东西就是构成康德哲学体系的三大要件,我将这三样东西图示如下: 自我——现象/物自体&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