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勃伦在1899年将制度定义为:“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而生活方式所由构成的是,在某一时期或社会发展的某一阶段通行的制度的综合,因此从心理学的方面来说,可以概括地把它说成是一种流行的精神态度或一种流行的生活理论。”他是旧制度经济学中最早给制度下定义的人。 而旧制度学派的另外一位代表人物康芒斯认为:“如果我们要找出一种普遍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