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 (单位名称)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防火与防盗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有序的工作环境,更好地遵守我市的防火、防盗等各类法律、法规及贵物业公司的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和技术要求,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的要求,将本单位的防火、防盗专职安全员名单报京都新网华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备案,并逐级签订防火、防盗安全责任书,落实各项安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