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为求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