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2011年月日起至2011年月日止,共1年,期满如需续聘,另行协议。 三、乙方为甲方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日常法律服务,包括; 1、对甲方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