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下级组织或个人就某件事情、某件工作、某一问题作出决定而需要向上级报告,或难于解决需要请求上级审查、批示时使用的文体。一般分为三部分: 1、称谓。写明接受请示的组织或个人名称; 2、内容。要写明请示的问题、单位、姓名、基层单位或个人的处理意见、要求。申请的事情或理由最好分段写,以便接受申请的一方把握要领。如申请的理由较多,可以从几个方面、几个阶段谈认识; 3、结尾。可写“特此报告”、“当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