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松学校学生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教育局督导室《关于对全县中小学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精神,我校于1月初对全学区各校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学校用电。学校用电,通过全乡电网改造工作都得到了重新安装,达到用电标准。 1、全学区12所村小除办公室用电外,班级无用电设施,用电安全。 2、中心校,学期初聘请电管站对学校用电设备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维修,达到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