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市民政局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进行了修订,新的《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已经2004年3月25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由市政府第120号令布,7月1日起该办法将在全市实行。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经验交流,使大家更好地理解、掌握新办法的有关精神和规定,我们在上星期全市低保培训班的基础上,举办了这次培训班。参加这次培训班的都是基层低保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都是工作在全区低保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