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合同文本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武汉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含经济适用房)。本合同所称现房是指已经过综合验收或分期综合验收,并取得《武汉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交付使用许可证书》,可以立即交付使用的商品房。本合同所称预售商品房是指尚处于建设期,不能立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