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局将组织开展四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一、检查范围和时间: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检查时间为2011年3月、5月、10月、12月。二、检查重点: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和落实情况;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