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系:XX年,武汉南国置业有限公司继续在我校实施第二期“南国置业弘毅助学金”,资助我校XX级本科生100人。根据助学金的实施意见,我校每年要向武汉南国置业有限公司反馈受助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并做出是否继续资助的鉴定。请各有关学院、系做好本院、系受助学生XX—XX学年度的鉴定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将被停止XX—XX学年度的资助资格,空出的名额继续在同一学院同一年级使用,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