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互易合同 订立互易合同人: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兹为汽车互易,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所有后列第一标示卡车一辆,与乙方所有后列第二标示卡车一辆,彼此互易约诺。 第二条 前条互易标的物连同有关证件,于合同订立同时互相点交清楚,并限于一个月内会同向有关机关办理过户手续,各方不得怠慢或刁难等。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