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甲方: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投资人):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办理基金交易业务,根据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采用传真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接受的乙方传真交易申请包括认购、申购、赎回。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办理其它业务的传真申请。二、乙方必须是国家法律法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规定的机构投资人。三、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