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秋官司寇,使帅其属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国。刑官之属: 大司寇,卿一人。小司寇,中大夫二人。士师,下大夫四人。乡士,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遂士,中士十有二人、府主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县士,中士三十有二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方士,中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讶士,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朝士,中士六人、府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