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文拾遗》正文·卷五十五 ◎ 阙名(三) ◇ 覆定辍朝例奏(太和元年,中书门下) 古有当祭告丧,义在申情同体,过时而哭,於理为乖。礼院所请合辍朝者,各以闻丧之时明日,请依。馀约太常寺所奏,别具品若悬河列轻重进定。谨按《仪制令》,百官正一品丧,皇帝不视事一日。又准《官品令》,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以上正一品,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以上从一品,侍中、中书令以上正二品,左右仆射、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三京牧、大都护、上将军、统将以上从二品,门下、中书侍郎、六尚书、左右散骑常侍、太常、宗正卿、左右卫及金吾大将军、左右神策、神武、龙武、羽林大将军、内侍监以上正三品,御史大夫、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