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志 一 蜀之为国,肇于人皇,与巴同囿。至黄帝,为其子昌意娶蜀山氏之女,生子高阳,是为帝喾。封其支庶于蜀,世为侯伯。历廖本注:“当脱唐虞二字。”无取。夏、商、周。武王伐纣,蜀与焉。其地东接于巴,南接于越,北与秦分,西奄峨《太平御览》卷四十引作岷字。嶓。地称天府,原曰华阳。故其精灵,则井【络】〔狼〕旧皆作“ 井络”。《蜀典》引《括地象》云:“嶓冢之精,上为狼星。岷山之精,上为井络。”常氏于此,以井、狼与江、汉对应,其非单言井络甚明。 垂耀,江、汉遵流。《河图括地象》曰:“岷山之精,上为井络,帝以会昌,神以建福。”旧本作“岷山之下为井络”,合下为十五字。廖本依《水经注》引补精字,改下字,合下为十六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