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资源在线查询
国学资源搜索:

卷第二百十四

《续资治通鉴》  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作者:

●卷第二百十四 【元纪二十二】 起著雍执徐正月,尽十二月,凡一年。 ◎致和元年 春,正月,甲戌,享太庙。 命绘《蚕麦图》。 乙亥,诏:“百司凡不赴任及擅离职者,夺其官;避差遣者,笞之。” 监察御史邹惟亨言:“时享太庙,三献官旧皆勋戚大臣,而近以户部大臣为亚献,人既疏远,礼难严肃。请仍旧制,以省、台、枢密、宿卫重臣为之。” 丁丑,颁《农桑旧制》十四条于天下,仍厉有司以察勤惰。 帝将畋柳林。己卯,御史王献等以岁饥谏,帝曰:“其禁卫士毋扰民家,命御史二人巡察之。” 占城来贡方物,且言为交趾所侵,诏谕解之。 禁僧道匿商税。 辛巳,静江猺寇灵川、临桂二县,命广西招讨之。 戊子,罢河南铁冶提举司归有司。 大都及河间、大..

国学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