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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卷二十八

《史记三家注》  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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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禅书第六 正义此泰山上筑土为坛以祭天,报天之功,故曰封。此泰山下小山上除地,报地之功,故曰禅。言禅者,神之也。白虎通云:“ 或曰封者,金泥银绳,或曰石泥金绳,封之印玺也。 ”五经通义云:“易姓而王,致太平,必封泰山,禅梁父,(荷)〔何〕?天命以为王,使理群生,告太平于天,报群神之功。” 自古受命帝王,曷尝不封禅?盖有无其应而用事者矣,未有睹符瑞见而不臻乎泰山者也。虽受命而功不至,至梁父矣而德不洽,洽矣而日有不暇给,是以即事用希。传曰:“三年不为礼,礼必废;三年不为乐,乐必坏。”每世之隆,则封禅答焉,及衰而息。厥旷远者千有余载,近者数百载,故其仪阙然堙灭,其详不可得而记闻云。 尚书曰,舜在璇玑玉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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