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编辑图形对象
教学重点与难点
选择对象
使用夹点编辑图形
删除、移动、旋转和对齐对象
复制、阵列、偏移和镜像对象
修剪、延伸、缩放、拉伸和拉长对象
倒角、圆角、打断、合并和分解对象
6.1 选 择 对 象
在对图形进行编辑操作之前,首先需要选择要编辑的对象。AutoCAD用虚线亮显所选的对象,这些对象就构成选择集。选择集可以包含单个对象,也可以包含复杂的对象编组。
选择对象的方法
过滤选择
快速选择
使用编组
6.1.1 选择对象的方法
在命令行输入SELECT命令,按Enter键,并且在命令行的“选择对象:”提示下输入“?”,将显示如下的提示信息。
需要点或窗口(W)/上一个(L)/窗交(C)/框(BOX)/全部(ALL)/栏选(F)/圈围(WP)/圈交(CP)/编组(G)/添加(A)/删除(R)/多个(M)/前一个(P)/放弃(U)/自动(AU)/单个(SI)/子对象/对象
6.1.2 过滤选择
在命令行提示下输入FILTER命令,将打开“对象选择过滤器”对话框。可以以对象的类型(如直线、圆及圆弧等)、图层、颜色、线型或线宽等特性作为条件,过滤选择符合设定条件的对象。
6.1.3 快速选择
在AutoCAD中,当需要选择具有某些共同特性的对象时,可利用“快速选择”对话框,根据对象的图层、线型、颜色、图案填充等特性和类型,创建选择集。选择“工具”|“快速选择”命令,可打开“快速选择”对话框。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供技术交流参考,本站不主张将其做为决策的依据,浏览者可自愿选择采信与否,本站不对因采信这些信息所产生的任何问题负责。
2、本站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其版权为原权利人所有。由于来源之故,有的文章未能获得作者姓名,署“未知”或“佚名”。对于这些文章,有知悉作者姓名的请告知本站,以便及时署名。如果作者要求删除,我们将予以删除。除此之外本站不再承担其它责任。
3、本站部分文章来源于本站原创,本站拥有所有权利。
4、如对本站发布的信息有异议,请联系我们,经本站确认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修改或删除处理。
请参阅权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