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可以在一张工程图纸上创建多个视图。当要观看、修改图纸上的某一部分视图时,将该视图恢复出来即可。
命名视图
选择“视图”|“命名视图”命令(VIEW),或在“视图”工具栏中单击“命名视图”按钮,打开“视图管理器”对话框。在该对话框中,用户可以创建、设置、重命名以及删除命名视图。其中,“当前视图”选项后显示了当前视图的名称;“查看”选项组的列表框中列出了已命名的视图和可作为当前视图的类别。
恢复命名视图
在AutoCAD中,可以一次命名多个视图,当需要重新使用一个已命名视图时,只需将该视图恢复到当前视口即可。如果绘图窗口中包含多个视口,用户也可以将视图恢复到活动视口中,或将不同的视图恢复到不同的视口中,以同时显示模型的多个视图。
恢复视图时可以恢复视口的中点、查看方向、缩放比例因子和透视图(镜头长度)等设置,如果在命名视图时将当前的UCS随视图一起保存起来,当恢复视图时也可以恢复U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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