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类和对象
类和对象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两个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所谓对象就是客观事务在计算机中的抽象描述;而所谓类则是对具有相似属性和行为的一组对象的统一描述。从程序设计语言的角度来说,类是一种数据类型,而对象是具有这种类型的变量。
1.类的定义
类定义的一般形式为:
class 类名
{
private:
数据成员或成员函数
protected:
数据成员或成员函数
public:
数据成员或成员函数
};
<各成员函数的实现代码>
其中,class是定义类的关键字。类名是一个有效的标志符,且一般首字母大写。大括号括起来的部分是类说明部分,它声明了类的所有成员(包括数据成员和函数成员),这些成员从访问权限上分成三类,即私有(private)、公有(public)和保护(protected),其中默认权限为private.
类的private部分说明的成员,在类之外是不能存取的,只有类中的成员函数才能存取private的数据成员和成员函数。类的public部分说明的成员,可被程序中的任何函数或语句存取,public成员多为成员函数,用来提供一个与外界的接口,外界只有通过这个接口才可以实现对private成员的存取。类的protected部分说明的成员,不能在类之外存取,只有类的成员函数及其子类(派生类)可以存取protected的成员。
2.成员函数的定义
类中的成员函数可以在两处定义:一是将成员函数的定义直接写在类中,一般适合于成员函数规模较小的情况;二是在类的定义体中只写出成员函数的原型说明,而成员函数的定义写在类的定义之外,这种情况比较适合于成员函数体较大的情况,其定义格式为:
返回值类型 类名::成员函数名(参数说明)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供技术交流参考,本站不主张将其做为决策的依据,浏览者可自愿选择采信与否,本站不对因采信这些信息所产生的任何问题负责。
2、本站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其版权为原权利人所有。由于来源之故,有的文章未能获得作者姓名,署“未知”或“佚名”。对于这些文章,有知悉作者姓名的请告知本站,以便及时署名。如果作者要求删除,我们将予以删除。除此之外本站不再承担其它责任。
3、本站部分文章来源于本站原创,本站拥有所有权利。
4、如对本站发布的信息有异议,请联系我们,经本站确认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修改或删除处理。
请参阅权责声明!